開學在即。廣東省教育廳出台了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。新規的不少調整,都為家長們所關註。例如,明確規定未滿6周歲的幼兒不得提前入學,對學生跳級也有了更為明確的規定……
  這個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,是把執行義務教育法的主要精神具體化了。這份帶有法規性的文件,不但規範了學校和教育部門的行政行為,對家長也有了非常清晰的提示。細則當然也體現了義務教育法的核心精神,家長既可以按照細則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提出要求,但卻不能過分;學校可按照自己的要求來管理學生,但是不能違背學生的基本權利。
  對未滿6歲的幼兒不得提前入學,自然是從保護兒童權益出發的。科學表明,教育對於年齡來說,是有一定匹配性的,太小年齡不一定能夠適應過於超前的教育,而過於超前的教育壓力,也可能給小孩身體和心理上造成負擔。但是,畢竟個體有差異,對同年齡段的學生,細則設計了跳級的制度,明確規定符合德、智、體等方面全面發展,學業成績特別優異,提前達到高一年級學力程度的學生,經過相關程序,可以跳一級。
  跳級的設計,當然是為能力超強的“學霸”開通的一條通道。不過,也有人認為是給學生增負提供了依仗。對大多數家長來說,孩子若能跳級,一定會覺得與有榮焉。很少考慮到跳級以後可能給孩子帶來的壓力,甚至孩子“跳了級”以後萬一跟不上,似乎也沒得回頭。中國人對孩子的“早慧”一直是贊揚備至的,孔融讓梨就是那樣一個故事,甘羅少年為相的故事更被津津樂道。然而,從現代教育的觀點看來,過大的學習壓力有可能給幼年的孩子帶來心理創傷,所以主張適齡教育甚至略為“超齡”的教育。實際上,科學的跳級安排,必須要學生要求,家長許可,學校專家評估可行多重條件符合的情況下,才能夠施行,而不是家長的一廂情願。
  當然,更為科學和合理的安排是,對跳級學生應當有一個追蹤評估制度,如果學生真的不適應,應當可以及時調整回頭,並創造一個沒有挫敗感的環境。目前,這方面的安排,顯然還不夠細緻。對此,建議應有一個補充規定。
  對孩子來說,往前走固然需要勇氣和毅力,但要做出走回頭或者重新走的決定,同樣需要更大的勇氣和意志。如果有關細則能夠做到那麼體貼,實際上也創造了能讓孩子均衡成長的軟環境。跳級後也可以“留級”的類似安排,真希望可以有。
  唐螂  (原標題:跳了級能夠“留級”回來嗎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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